鸽中真香怪

五悠好香我好爱

(七夕11:00)【五悠】月沉底比斯

summary:埃及神话pa,法老五×神妻虎,背景全靠扯,ooc预警



那是十一月的伊始,泛滥的河水从土地上退去,奥西里斯接过东风的权杖,尼罗河的两岸便开始了水量丰沛的雨季,草植丰美,莲花芬芳。


年轻的法老在这时登上了属于他的王座。史官这样记载,“雄鹰守护在王的两侧,眼镜王蛇盘踞于王的权杖,万物向他匍匐,如同被风吹拂的苇草。后世必将传颂,阿蒙神留在人间的子嗣中,王是其中最为俊美而杰出的一位,他的发色比东方进贡的盐和珍珠还要洁净,天狼星璀璨青金石贵重,但它们无法描摹王的双眼。王注视人间如同注视苍穹,他的眼眸中藏有努特神的祝福,他的心脏中刻写着与托特神同等的智慧。王身披神谕,立于埃及的国土之上,自此,太阳神的光辉遍洒底比斯,万民朝拜,座下莲开。”


其实从外貌上看,五条悟并不像是一位法老,他甚至不像是埃及人。但是民众并不在意,他们需要的是一位伟大而神圣的国王,能够带领他们走向繁荣和被光辉照耀的明天。而五条悟,在他还是皇子时,就已经用压倒性的强大堵住了所有贵族的嘴。再见到头戴金冠的法老时,那些眼藏恨意的小人们也只能向王下跪,恳求王赐予财富与荣光。王对此不屑一顾,那双眼睛太过接近天空,而天空从不会因为飞蝇改变阴晴。


王带领埃及人开疆拓土,无往不胜。所到之处,敌人闻风丧胆,溃逃四散,白发的法老成为了他们数十年间挥之不去的噩梦。战旗在海风中猎猎作响,王令埃及的威名在遥远的地方传唱,努比亚、赫梯、叙利亚纷纷来降,进贡珍宝与黄金,奴隶和美人。这些功绩绘于王座两侧,伴以莲花和芦苇,供奉被尊为神子的王。从此,五条悟的名字在底比斯恍若神祇,任何人聆听皆须垂首,这是何等崇高的威望!


那时的底比斯是一片辉煌的乐土,神蛇环护雄狮低眉,如同神明遗落在尼罗河畔的明珠。然而,这座伟大的都城于王而言似乎仅仅是广袤繁美的庭院,他端坐其中,正当英年,拥有一切又抛掷一切,他的双眼能看透万物,但是万物并不会在他眼中停留。


辅佐官憔悴而困顿,不止一次地向女医官悄声抱怨,为何王的性格有时如孩童般嬉笑散漫,有时又格外恶劣喜欢强人所难,反复无常让人难以接近,这令他头痛不已。女医官与王相识甚久,她从莎草纸卷中抬起头来,也不知是叹息还是感慨,因为他还不曾遇见珍爱的星辰。


当风中传来男子的歌声女子的笑语,风会记得爱;当花开在少女含情的眼眸旁,花会记得爱;当雨水洗刷爱痕和眼泪,雨会记得爱。哈托尔司掌所有凡人的爱情,却依旧无法将凡俗的爱赐予身为神子的王。若是太阳因阿蒙神的赐福照耀底比斯,那么王就是那一轮黑夜中的太阳。他何曾坠落,他何曾暗淡,他高悬于天,风无法撕扯,云无力痴缠。


月亮会为一颗星星垂眸吗?王会因一个身影心生喜悦吗?在那一天之前,谁都不曾知晓答案。


都城的东面建立了阿蒙拉神庙,壮丽巍峨,巨石砌成的狮身像面向尼罗河,与太阳遥遥相望,从此,底比斯的史书上又添一笔显赫宏伟的颂诗。神庙落成的那一日,王前去参拜,头戴金冠手握权杖,车马赫赫人潮泱泱。就在那一日,莎草花盛开的主殿旁,王遇见了当时十四岁的神妻。


花色浸染他的头发,弯月悬于他的眼下,神妻自泉中涉水而来,身旁有莲花盛开。轻盈飘逸的白色祭服,黄金制成的项圈和手镯,无一不彰显他独特的身份。名为虎杖悠仁的少年是神庙占卜选出的神妻,他年轻而活泼,有着一双干净明亮如同琥珀的眼睛。


您的礼仪不对,神妻怀抱着装有蜂蜜的陶罐,罐口放着一圈洁白的刺槐花。他从泉中上岸,赤着脚站在王的面前,王很高大,他得仰着头才能看见王的眼睛,说,您这样会触怒阿蒙神。这听上去像是一句责备,但是他笑着,眼下月痕弯弯,让人感觉这责备并非出于真心。


这里没有旁人,往前一步便是神域,言语直达天听,即使大祭司也会三缄其口,担心被神窥听不敬之言,只有王如此高傲,从不在意这些繁文缛节。然后呢?他一边把玩着手里象征阿蒙神的黄金鹰首冠,一边发问,触怒神,然后呢?


神降予底比斯的恩泽便会减少,虎杖说,他的衣摆滴着水,湿漉漉地贴在腿上,洇湿了周围低矮的花草。说得不错,五条笑起来,看着面前的少年,可是给底比斯带来繁荣的并不是神,而是我。


如此不敬的话语,很难想象是从一位法老口中说出,可是神妻并未生气,他仰望着王如同仰望月亮。那么,我感谢您,虎杖将一枝刺槐花献给王,感谢您的降生,感谢您的征伐,感谢您的荣光。


王以苍蓝眼眸注视着少年,仿佛垂问一颗星星,你很奇怪,贵族感谢我的征伐,民众感谢我的荣光,是因为我给他们带来了想要的东西,你为何会感谢我的降生,我带给了你什么?你的生命属于信仰,你的灵魂属于神明,我能给你什么?


王,您还是给了我一些好东西啊,神妻微笑起来,您给了我“相遇”,与您的“相遇”。


那像是一朵花绽放在王的眼前。少年的眼睛望着他,澄澄灿灿,如同藏着一轮蜂蜜色的太阳。相遇,五条喃喃地说,相遇就能让你这样幸福吗?


是啊,虎杖笑着说,能遇见您,是我此生最幸福的事。


刺槐花上沾着蜂蜜,清甜而芳香,如同流动的黄金,王将这束洁白的花握入手中,枝上的尖刺划破了他的掌心。但王毫不在意,血和着蜂蜜滴落在神殿前,仿佛不会褪色的誓言。


刺槐是隐秘的爱,而爱会伤人。王那时并不知晓爱情的滋味,但他全然领受,伤口容易愈合,但由爱而生的怦然并不会在一时之间轻易消散。王在那一日将神妻带回了底比斯的宫殿,贵族中顿时流言四起,那些恶毒的揣测与中伤如同毒蝎和蛇的眼睛,蛰伏于梁柱的阴影处石缝间。供奉给阿蒙神的神妻是男性已是闻所未闻,还被从神庙带入宫中,失去了贞洁,实在是令至高神明蒙受奇耻大辱!


五条悟在几天后颁布了一条法令,由祭司们宣扬于底比斯的街头巷尾,莎草纸上文字的口吻一如法老,上面写道,法老是神的子嗣与化身,地位与阿蒙神相当,所以神妻就是法老的妻子。态度理所当然,逻辑无懈可击,就差指名道姓。而贵族们匍匐在王的脚边,如同雄鹰面前的虫豸,一面发抖一面叫嚣,这是何等的不敬!您,您这是要取代神吗?


取代?王几乎发笑,我何曾取代。眼中的苍穹如神明一般俯瞰人间,王这样说,我就是神,天上天下,唯我独尊。


待到朝会结束,王又在后殿和辅佐官大声抱怨,这些人的眼睛都是窟窿吗?我怎么可能会碰他,悠仁还那么小!


原来重点是这个吗?辅佐官腹诽,而后犹豫地发问,可是,您一直不曾迎娶王后,也没有子嗣,您真的将他视作妻子吗?这似乎并不妥当……


伊地知,王打断了他,你真的认为这种事重要吗?五条悟靠在绘有莲花的墙壁上,阳光倾洒在他洁白的发丝间,令年轻的法老看上去如同被莲花托举的神明。我不在乎子嗣,也不在乎身份,自从我登上王座便已知晓,没有人能代替我成为法老,我注定生来孤独。但是,悠仁让我觉得,他会一直陪在我身边,仅此而已。


他想起那天和虎杖的相遇,少年注视着他,目光如同在安静地燃烧,仿佛一切皆可抛弃,仿佛一切皆在他眼前。他爱着我啊,王想,仅仅因为相遇便感到幸福,仅仅因为相遇便感谢我的降生,除去法老的身份和荣光,他这样地爱着我。于是他接过刺槐花,将洁白的爱意拢入掌心。那么,我也去爱你吧,他想,直到这心脏停止跳动的那一刻。




或许是因为刻意的抹除,流传后世的典籍对这位被称为“月下神明”的法老和他的爱侣皆是着墨寥寥。但他传奇的一生中,功绩堪称前无来者,这份反差的神秘感注定了后人对他从未止歇的探寻。直到法老的陵墓问世,世人才终于得以从繁复的碑文与壁画中将他生前的风采窥见一二。


然而,令人瞠目结舌的是,偌大的墓室里,所有遗留在时间中的痕迹,对法老的功绩几乎只字未提,却用庞大的篇幅描写并赞美了沉睡在他身边的神妻,以及他们曾经共度的岁月。那些文字的风格和口吻与传统的工匠史官有很大出入,更像是法老亲口所述。这是一件足以令人震惊的事,这位白发的法老几乎比肩神明,他的征伐与荣光令埃及延续了长达两个世纪的繁华,可是他却将自己死后极为重要的居所,化作一封跨越千年的情书,将无尽的爱意在伴侣耳边轻诉。


“从未有人像他们一样相爱。爱情是一瞬间的火花,却在他们的一生中燃烧成漫长的余烬。”整理史料的学者这样说。


在宴会上,王经常和神妻一同出现,所有人都知晓,他们形影不离,粉发的少年是伴随在王身边的甜蜜香气,是被王偏爱的孩子。然而,在四下无人的场合,王才更像是被偏宠的那一个。帘幔后燃着莲花熏香,烟气袅袅,五条枕在虎杖的腿上,牵着他的一只手。虎杖用另一只手拂过五条的额发,说,您的头发像雪一样。


雪?那是什么?王问。


像是从天而降的棉絮,很轻很轻,落入掌中会融化,但是人们相信那是来自天空的赐福。


可是底比斯从未落雪。那是连最博学的贤者也不曾知晓的风景。五条悟感觉他似乎触碰到了另一个在他们相遇前的虎杖悠仁,于是他将虎杖的手放在心口上,让少年说出更多。


虎杖便说起他的曾经。他在幼年时为了躲避饥荒,和爷爷跋涉至遥远的北方,那里的冬天严酷而漫长,风凌厉得如同刀刃。他躲在干草堆下,想着这样的冬天什么时候才能结束。爷爷好像生了很严重的病。那时的天空下起了雪,冷而轻,人们说这是幸福将临的昭示。


雪化的时候,王的军队来到了这里。年轻的王啊,他在战旗之下,如太阳般熠熠生辉。大军一往无前,跟随王的战车踏碎未化的残冰与敌军的尸骸。待到赛克美特的光辉照彻王身后的疆土,敌军送来了降书。虎杖跟随王军来到底比斯,那个时候,春天来了。


爷爷还是因为疾病在底比斯故去了,虎杖被一位善良的女祭司收养,再后来,他在神庙的占卜下成为了神妻。


少年将脸颊贴向王的掌心,笑容快乐而满足,那种感觉像是拥有了第二次的生命,我在底比斯看见了春天,不死的春天,那是您给我的。


如果那真的预兆着幸福,五条微笑着看向他,我想和悠仁一起看。


好,虎杖亲吻王的掌心,轻声说。


第二年,在旱季的末尾,王开始了对米坦尼与巴比伦的征伐,神妻则在王的身边,同他一起握住了战马的缰绳。谁都不曾想到,这个十五岁的少年不仅是王的妻子,更是一位难得的战士,那骁勇的身姿堪比身经百战的将军。王在他身后,如同注视展翅的雄鹰。


悠仁,王笑着说,飞吧。


少年乘在马背上,迎着日光,向河谷另一侧的军阵疾驰而去。


宝剑挥舞,大军齐出。河谷的血战持续了两天两夜,米坦尼和巴比伦的联军在东南两面的包夹下溃不成军。第三日的黎明,血红的朝霞铺满天际,神妻为王带回了敌军首领的首级。不久,负隅顽抗的残部也在弹尽粮绝之际送出了降书。这场战役平定了埃及的西北,法老的威名令这里数十年不再有战事。


当王军凯旋时,王在底比斯受到了民众热烈的欢迎,鲜花载道,歌舞相随。臣民爱戴他,敌人畏惧他,神明护佑他,他是民众的信仰,不落的太阳。帝国在王的统治下达到了空前的强盛,那是一段人人称赞的治世,邻国来朝,万民敬拜。


王与神妻在都城度过了一段极其美好的时光。他们在尼罗河畔互许誓约,神鸟啼鸣,莲花盛放。辅佐官在日记中写道,他从未见过王露出那样的笑容,仿佛王就是这世上最幸福的人,或者说,王正拥有着这世上所有的幸福。


那一段日子被记载于墓室的碑文上,“有的时候悠仁会因为神职工作外出,我就会在内殿里一边等他,一边处理烦人的政务。而我外出的时候,悠仁又会在同样的地方等我。真可爱啊,他看见我就会笑着说欢迎回来,眼睛亮亮的,像藏着星星和灯火。我喜欢拥抱悠仁,他的身量比我小很多,他会像将宝石嵌进黄金一样把自己嵌进我的怀里,而我怀抱着他的心脏与魂灵。”


“伊地知说我不该溺爱一个十几岁的孩子。那怎么能称得上是溺爱呢?悠仁值得所有美好的东西。所有人都应该喜欢他,如果有人不喜欢悠仁,那我就颁布一条法令,将他赶出这个国家。我说出这个想法时,硝子把我骂了。爱?那不行,只有我能爱他,他也只能爱我。”


“底比斯到底什么时候才会下雪?我想和他看见一样的景色。”


“我讨厌烂橘子,他们的脑子还不如尼罗河底的淤泥来得有价值,胆小又愚蠢,要不把他们扔进海里喂鱼算了。我说出这句话的时候,悠仁正在我的身边和我一起吃石榴。他对我露出‘这样不太好吧’的眼神。看在悠仁的面子上,算你们走运,烂橘子。”


“今晚的星星很亮,我和悠仁偷偷跑到观星台上,他的手里还拿着新做的蜜糖。悠仁对我说,他跟随祭司们布施时,听闻遥远的国土彼端,有人将我称为月下的神明。我抱紧怀里的悠仁,心想,我不是什么神明,神明一定没有我幸福。我是世俗的王,我有自己的子民和爱人。悠仁,那你是什么呢?我问他。悠仁吃了一口蜜糖说,他们称我是王的情人。我有点生气,他们怎么能这么说他,我的悠仁从来不是任何人的附庸,我把头埋进悠仁的颈窝里说,他们一定是眼睛不好,没有看见这么漂亮的一颗星星。”


“可是这样一想,我又不高兴了,月亮旁边的那颗星星好明亮,我不想让他照亮除我之外的人。于是悠仁对我笑,好啊,那我来照亮悟,悟去照亮埃及的国土和子民吧。我第一次知道,原来星星下的亲吻是甜味的。”


“可是悠仁的眼神有些悲伤,那时的我并没有在意。”


“悠仁好像做了噩梦,他在晨起仪式后盯着窗外的石榴花发呆。他对我说,不要坠落,悟,不要坠落。”


“我不会坠落,月亮高悬于天,万世长明。我也不会孤寂,我有我的星星。”




那是凯旋后的第五年,王在底比斯度过了三十三岁的生日,民众送给了他无数的鲜花和礼物,他们将这一天当做盛大的节日,举国欢庆。后世的记载并没有错,这位法老在埃及境内的威望确实比肩神明,甚至超越了神明。


孟斐斯一所新建的神庙里,工匠们为了讨好王,将王的塑像列于九神正中,逾越了阿蒙神的位置。且在王的生辰时,日光透过梁柱,只能照在王的石像上。这等不敬之举令众神震怒,于是阿蒙神驱使狮首女神赛克美特来人间散布瘟疫。


瘟疫来势汹汹,从村庄蔓延至全国,医生与祭司皆束手无策。每天都有人死去,昔日繁华的底比斯充斥着人们的哭声,尼罗河上漂浮着病人的尸骸。这是神明降下的惩罚,人类在这等盛怒下奄奄一息,如同草芥。


王在这时走上了祭台。他握着宝剑,他曾用那把剑斩下多少敌人的头颅,此时他却用它对准自己的胸膛。风将王的话语传至天际,“我从不屑于逾越神。放过我的子民。”


白发的法老以身为祭,平息了神明的愤怒,鲜血在他身下流淌,像一条平静的河流。苍天一般的眼睛失去了光彩,王身躯冰冷,指尖僵硬,生命已经长久地离开了他凡世的躯壳。神妻跪在王的尸体旁,用手抚过他白色的额发,轻声地说:“悟,你看,下雪了。”仿佛王只是在沉睡。


冷而轻的雪花落在王失去了血色的面庞上,像是一朵绒羽,又像是一滴眼泪。


随着雪的降落,瘟疫从这片土地上销声匿迹,垂死的病人也在雪中起死回生。人们从家中走出,在苍茫的白色中悼念他们失去的王。他们按照信仰,将王的尸体用油膏和香料保存下来,封存他的内脏,相信他能在死后的世界永生。


年轻的王被他的子民以最隆重的方式下葬,经文与颂诗在风中焚化,每个人都希望他们的祝祷能伴随王去往平安的来世。然而,在仪式上,一头巨大的秃鹫俯冲而来,打开那厚重的棺椁,衔走了王的心脏。


众神仍是对王不满,他们拿走了遗体上最重要的灵魂的居所,王便无法长眠,无法转生。一旁的神妻立刻乘上一只巨鹰追去。粉发的青年手握长剑,从人间追至九神的面前。舒神用风割伤他的身体,泰芙努特以雨水冲刷他的伤口,塞特神降下雷霆,努特神散布云气。神妻咬着牙,遍体鳞伤,鲜血浸透白色祭衣,依旧毫不屈服地站在众神面前。


“还给我。”虎杖声音嘶哑,目光如炬。


神审视着这个狼狈的青年,问:“为何?他对神明犯下不敬之罪,是戴罪之人;他令众多臣民在瘟疫中丧命,是不称职的王。”


“还给我!”血从虎杖的眼角流下,如同鲜红的泪痕。


“你要为他赎罪吗?在经历了这炼狱般的痛苦与摧折之后仍是如此?”


“我说过了,还给我!”虎杖几乎将剑抵上神明的喉头。


神怜悯地看着他,叹息一声:“何等愚蠢。”


神将王的心脏还给了虎杖,虎杖怀抱着那颗心脏如同怀抱无价的珍宝。他从云间坠落,掌中捧着仅存的希望。他几乎能感觉到爱人存留的温度和心跳,一下一下,仿佛在生命中响起的鼓点。


他想起第一次见到五条悟的冬天,远远一瞥,灰白的天空下,年轻的王像是降临于世的神祇。


他想起底比斯的春日,睡莲在池中开放,四处都有生命破土而出,他在一个这样的春天里遇见了五条悟。


五条悟枕在他的腿上睡觉,醒来时蓝色的眼睛映着阳光,看着他微笑。


千千万万遍,千千万万年,他都可以为了这个人而生,为了这个人而死,为了这个人义无反顾地去爱。


浑身染血的神妻在王的棺木旁死去了,这是神降给他的惩罚,他将带着记忆再一次轮回,困在这段过往里长达千年。


虎杖阖上双眼,他听见了五条悟的声音,带着笑呼唤他的名字。




“尊敬的旅客朋友们,您好:由于特殊天气,室内温度已经不适于继续展出。我们将于15:00清场闭馆,请您提前20分钟携带好您的随身物品有序离开,埃及法老博物馆感谢您的参观,欢迎您再次光临。”


虎杖悠仁看了一眼场馆外的大雪,有些遗憾地将相机装进了背包。他其实很想再参观一会儿,不知为何,他对今天特别展出的白发法老的棺椁和遗体非常感兴趣。


“虎杖,快一点!要闭馆了!”钉崎和伏黑站在一起,不耐烦地对他说。


“嘘——钉崎,这是在博物馆,小声一点啊。”虎杖无奈地拎起背包,但是包里被那两个家伙放了太多器械,沉得他后仰了一下。


他以为自己会撞上后面的玻璃柜,但有个人在身后扶了他一把。“小心一点。”男人的声音带着笑。


那种感觉像是一瞬间,又像是过了几千年。戴着墨镜的男人有着一双如同苍穹的蓝色眼眸,白发像是外面纷扬的雪。


底比斯从未落雪,但曾有谁说过,这是幸福将临的昭示。


男人弯下腰端详虎杖的神情,笑起来:“你好像很高兴,悠仁。”


在那千万次轮回中,他千万次地遇见他,在底比斯不死的春天,在神殿旁,在树影倾斜的日光下,在十四岁的某一天。


“是啊,”时光在这一刻重叠,这一次亦如千万次中的每一次,虎杖悠仁笑着对五条悟说,“能遇见您,是我此生最幸福的事。”




【END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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